舒兰市广大个体参保人员:
受疫情影响,整体经济下行,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的可支配收入大幅降低,为保障参保缴费人员的生活水平,根据《关于印发<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4号)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缓缴2022年养老保险费。
一、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本次缓缴实施免申即享,无需个人提出申请,2022年底前未缴费的,系统自动缓缴。
二、养老保险费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执行相同缴费标准,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不变,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且不产生滞纳金。
三、根据我省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政策,缓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间也可相应顺延。
具体缓缴政策咨询电话:0432-68259380 0432-68259384
舒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