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机驾驶员朋友们:
秋收时节,大量农业机械和务工人员下田作业,农机生产安全将进入季节性事故高发期。为了我市广大农机驾驶员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位农机驾驶员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农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作业前请确认你的农业机械刹车、转向、灯光、防护装置等可靠有效;不使用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在拖拉机的传动和危险的位置应有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请随身携带农机驾驶证、行驶证等出车必带证件。不要驾驶无牌、无证和私自改(拼)装的机车。
四、农业机械起步前请务必查看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鸣笛起步。雨雾天气、泥泞道路以及夜间要低速行驶,遇有紧急情况要提前减速,切勿猛打转向、急踩刹车。
五、不要驾驶没有灯光和反光标识的农业机械。夜间行驶时,必须打开前照明灯,同时须关闭其他作业指示灯,并要注意与车辆和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六、拖拉机驾驶员在田间作业时应当提醒周围人员退到作业半径以外,在确定周围安全的情况下, 再逬行作业。
七、农业机械作业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务必切断动力后再排除故障。
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过铁路道口、十字路口、丁字路口时要减速、瞭望、鸣笛,确认安全方可通过。
九、严禁酒后、醉酒驾车;严禁疲劳驾驶机车。
十、严禁超速、超载、违章载人。
特此告知。
舒 兰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舒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