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2第13号)

时间:2022-03-15 来源:舒兰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舒兰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在舒兰市域内开展第七轮、第八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一)3月16日10时30分启动第七轮核酸检测。

(二)3月17日10时30分启动第八轮核酸检测。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服从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三、检测对象

舒兰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标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不参加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采样后立即返回家中,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做好第七轮、第八轮的核酸检测是夺取舒兰市疫情防控歼灭战、阻击战胜利的关键所在。请城乡居民一定为自己负责、为舒兰负责,做到三次必检(含3月15日一次),决不能出现漏检现象。

(五)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近期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特此通告。

舒兰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