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尽快发现潜在的感染者,自3月7日以来,我市已经完成四轮核酸检测,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经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月12日继续开展第五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月12日10时30分启动舒兰市域内第五轮核酸检测。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三、检测对象
舒兰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不参加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其他事项与(2022第9号)通告要求相同。
特此通告。
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