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时间:2022-01-28 来源:舒兰市融媒体中心

1月15日,北京市通报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发病前14天内均无外省市旅居史,病例自述近期曾收发过国际邮件,经进一步流行病学调查和全方位的风险点位排查、采样检测、阳性货物排查和基因测序,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感染病毒的可能。为切实防止因快递、物流等商品引发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加强物防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落实防控责任。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及营业网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内部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督查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对境外物品要强化消毒管理,专区存放,在疾控部门指导做好消毒工作。对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快件分类存放,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传播。

二、加强人员防控。负责入境邮递物品分拣的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护手套、护目镜,其他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从业人员口罩、手套每4小时更换1次。从业人员每周应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根据岗位风险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所有从业人员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加强针免疫接种。邮政快递企业及各营业网点要设立疫情防控监督员,监督指导从业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每日监测体温等症状,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及时督促到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就诊,并按规定进行报告。遇有确诊人员交寄邮件快件等涉疫突发事件,要按照“一停二消三查四保”即停止转运,开展消杀,追查快件流转过程,保证基地渠道畅通的原则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扩散。

三、加强场所防控。邮件快件到达后,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消毒措施,采取逐件各面全覆盖消毒方式,利用自动消杀设备对所有邮件快件进行“六面”消杀。营业场所及办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并做好记录。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一律扫码测温、不能扫码的做好信息登记。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尽量选择应用智能快件箱投递的方式,实现无接触投递。揽投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和手套,并与用户交谈接触尽量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实行无接触交接。

四、加强车辆防控。加强运输车辆消毒,邮件快件车辆、物流车辆驾驶室人员为2人及以上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车辆封闭式箱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部位要进行重点消毒清洁。驾驶员和装卸工人在工作时必须全程穿戴防护工作服、口罩和防护手套,作业完毕后要对车辆和工作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五、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各邮政快递企业要主动减少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际快递揽寄,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快递业监督管理,对违反吉林市《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简易十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业整顿,第三次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在国外疫情高发期间不要购买境外商品,进口冷链食品要选购“三证齐全”即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的产品。收到境外邮件或物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和交流。尽可能在固定地点取件,实现无接触交接。如需当面签收,请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并进行物品消杀。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如需拿回家中,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如不立即使用和无冷藏要求,物品可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处理完邮件后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水洗双手,也可用手消毒液或75%酒精消毒双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

七、提高风险意识。各单位、各部门在接收本单位人员订购的邮件等物品时,不允许让快递员进入单位内部交到个人手中。要集中存放在一楼固定位置并组织消杀,取件人员下班后取走。收取网购物品后,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佩戴好医用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要主动告知医生有接触网购物品史。如发现收到或食用的食品为涉疫食品,应立即报告,主动告知食品来源、品种及使用时间等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封存涉疫食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