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时间:2021-01-27 来源:舒兰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费用的支付保障能力,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当前因未按时参保缴费处于待遇等待期的参保居民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问题,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24时以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取消待遇等待期。2021年2月28日24时后,恢复执行3个月待遇等待期规定,待遇等待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此前因处于待遇等待期未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缴费居民,自缴费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请到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医保经办大厅21号至25号窗口采取手工报销方式,对已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按规定给予补报。

参保咨询电话:0432—68225677

报销咨询电话:0432—68222865


舒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