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吉林市委组织部《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倡议书》要求,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平稳、有序,现通知如下: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1.要强化工作保障,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
2.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不举办年会、茶话会、联欢会、庙会等节日聚集性活动,提倡召开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会议应当制定防控方案;
3.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4.要严格落实单位“五有要求”,认真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办公室、会议室、公务用车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
5.要减少干部职工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离开舒兰市必须获得本单位批准,并如实报告目的地、往返行程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6.要在做好本系统本单位防疫工作的同时,强化单位负责所包街区全部门店的疫情防控包保服务工作,全力支援联系乡镇(街道)防疫工作。
二、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
1.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守好门、管好人;
2.要做好管控和服务工作,落实登记管理、体温检测、消毒通风等措施,全力做好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工作;
3.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储备适量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4.要强化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群众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海鲜等食品,筑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
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1.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取消企业内部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2.要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加大疫情防控政策和知识的普及力度,妥善做好员工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安排;
3.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倡就地过年,外派员工非必要不返舒,本地员工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已经在舒的外地员工尽量留舒过年,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人员流动。若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舒的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所在单位、所住宾馆报告,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等防控要求。
四、党员干部
1.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保持昂扬向上、奋勇拼搏的战斗姿态,以身作则在前、攻坚冲锋在前、宣传引导在前,带头执行防控要求,积极参与各类疫情防控活动,开展好防疫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当好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
2.要带头弘扬社会正气,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抵制、反驳错误言论,积极引导群众消除恐慌心理、提高辨别能力;
3.要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聚集性活动和聚餐,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4.企业党员员工要挺身在前,再战今冬明春,科学安排春节期间轮岗轮休计划,开展党员结对和暖心关爱行动,为就地过年员工及其家人营造温馨的节日氛围;
5.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率先垂范、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以实际行动激励和带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相关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努力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上合格答卷,让鲜红的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要坚决做到“六个强化”,即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强化示范带动、强化联防联控、强化舆论引导、强化统筹协调。要根据行业特点和部门特色组建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责任区和示范岗,广泛开展“亮身份、上一线、当先锋”活动和以党员为主体的志愿服务。
各级党组织务必在第一时间对《通知》进行落实,每月28日前上报落实情况汇报。党组织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每月调度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在疫情防控中发现、掌握和培树先进典型,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战斗中来,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干部监督力度,坚决调整不胜任现职、履行职责不力的干部。
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报送至各行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