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关于疫情防控预警提示的公告

时间:2020-12-24 来源:舒兰广播电视台

舒兰市关于疫情防控预警提示的公告

 

  近日,国内多地连续新增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特别是我省邻近黑龙江省东宁市、绥芬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等地风险等级连续调整,为严防疫情输入我市,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疫情风险隐患,科学精准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对国内所有中风险地区返(来)舒人员严格管控,抵舒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并严格执行中风险地区返(来)舒人员管理措施(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立即接受核酸检测。

  二、各社区(村屯)要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返(来)舒人员开展全面摸排登记,严格查验行程卡,对14天内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健康随访等措施。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外来人员,查验行程卡,发现重点地区返(来)舒人员要履行留住、看住、管住义务并第一时间报告。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及境外疫情进展情况,持续关注风险地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与其行程轨迹有交集者,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按照我市防疫措施配合执行。对掌握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返(来)舒人员线索的,第一时间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线索举报电话:0432-68260806。

  五、广大市民如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就医。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火车站、客运站、商超、餐饮单位、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影剧院等重点公共场所要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冬季冰雪旅游景区要落实测温扫码登记和行程码查验等工作,并要求游客佩戴口罩,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来)舒人员禁止进入景区。

  “两节”和春运高峰临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特此呼吁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出省,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