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丨舒兰市2020年医保扶贫政策

时间:2020-07-23 来源:舒兰广播电视台

一、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看病政策

1.舒兰市大病兜底定点医院:舒兰市人民医院、舒兰市中医院、舒兰市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住院看病流程:“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住院0押金,出院直接进行兜底报销,报销比例总医疗费用90%,个人只需支付总医疗费用的10%。

3.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脱贫保”按照比例予以报销,脱贫保报销流程:出院结算后,带齐“结算票据、身份证、银行卡(农商行除外)、诊断书”四样。银行卡要有一个月的流水明细,到舒兰市人寿保险公司(舒兰大街)五号窗口,对剩余自付的10%金额,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剩余10% 的90%。

二、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看病政

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看病必须按照规定流程有转诊手续(免转诊情况除外),否则不予兜底和脱贫保报销;贫困患者自行到非兜底保障定点医院就诊治疗的,不予兜底保障报销。                   

(一) 吉林市定点医院住院看病政策

1. 吉林市大病兜底定点医院:吉林市人民医院。

2.住院看病流程:贫困患者看病需先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兜底报销,报销比例90%。

3.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政府购买的“脱贫保”,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报销流程同上)。

(二)吉林省大病兜底定点医院看病政策

1.吉林省大病兜底定点医院:吉林省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人民医院(吉大一医院)

2.住院看病流程:贫困患者看病需先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正常比例予以报销。

3.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未达到90%报销比例的,在舒兰市人社局一楼医保中心给予兜底,兜到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90%。

4.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脱贫保”,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报销流程同上)。

三、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门诊特殊疾病享受同住院相同的兜底保障政策。

四、政府购买“脱贫保”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每人每年报销额度封顶为10万元(含疾病住院报销金额、意外伤害医疗和意外身故理赔金额)。

2.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封顶额度为每人每年3000元。

3.意外伤害身故赔偿金封顶线3万元(因疾病致死或因疾病导致造成意外伤害死亡的不在理赔范围)。   

五、贫困患者县域内门诊慢病看病政策

慢病贫困患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32种慢病,并且建立慢病手册,在县定点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按照实际发生费用80%报销,个人只支付实际发生费用的20%。

六、贫困患者乡村两级门诊看病政策

贫困患者在乡镇卫生院门诊看病,或者在村卫生室看病,政策范围内按照50%比例予以报销,每人每年报销额度封顶线350元。                            

七、贫困患者经兜底保障报销和“脱贫保”报销后,患者自付医疗费用仍然比较高,自己仍无能力承担的,可自愿申请由“一事一议”予以解决部分医疗费用。                     

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五保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合),参保费全部减免。

2. 低保贫困人口、一般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合),参保费每人减免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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