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舒兰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各单位进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的公告

时间:2020-04-10 来源:舒兰发布

舒兰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各单位进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的公告


  为方便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办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认定申报工作,按照方便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优化审核流程、精简审核材料的服务标准,根据省残联统一部署,2020年舒兰市相关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的工作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规定实施。

  二、申报单位范围

  2019年度内,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三、网上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申报时间段,请用人单位在吉林省残疾人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愈期未完成申报,影响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申报网址

  用人单位需登陆吉林省残疾人服务平台,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登录网址后进行单位用户注册,注册后根据下方操作说明进行相关信息录入,提交残联审核。

  在登录网站出现网络故障或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登录网址:

http://work.jldpf.org.cn:8001/zhuce/html/index.html

  五、申报审核流程

  用人单位网上自主申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网上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吉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六、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根据网上申报提示信息,逐项填报单位信息和在职残疾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3.残疾人社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4.机关事业编制手册。

  5.上年工资首月和尾月工资发放凭证。

  用人单位填报内容与上传材料必须完全一致。用人单位上传材料不准确、不清晰的,或者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在审核工作中予以驳回。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静

  联系电话:0432—68209919



舒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