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舒兰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舒兰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日前,舒兰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全国面临疫情蔓延的严重形势,我省也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就疫情防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迅速行动,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构筑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以强监督促强监管,促进卫生健康、交通、市场监管、药监、公安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监督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替代。乡(镇)街纪委要紧盯重点任务,督促乡(镇)街、村屯、社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注意方式方法,一切工作要本着服从疫情防控大局来进行,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既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又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立足早发现、早提醒,以监督实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密切关注媒体报道、群众反映中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认真受理、优先处置。从严从实开展督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项防控措施不打折扣、有效落地。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作风飘浮、消极应付、落实不力、只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瞒报迟报、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