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舒兰市关于对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年初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强化震慑,现将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舒兰市吉舒街道德源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忠会帮助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5月,王忠会明知村民王某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人民币1.6万元。2017年12月,舒兰市人民法院判处王忠会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6月,市纪委给予王忠会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舒兰市天德乡团山村村委会原主任卢永清帮助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3月,卢永清明知村民丁某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人民币1.4万元。2017年11月,舒兰市人民法院判处卢永清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6月,市纪委给予卢永清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