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舒兰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9-08-22 来源:舒兰发布

  近日,舒兰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这3起典型案例是:

  1.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赵海涛、司法警察大队干警李太旭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8年5月,赵海涛、李太旭去广东、昆明执行完公务后,擅自决定到云南丽江古城、大理洱海等景点游玩,旅游期间的住宿费及补助费2395元在单位违规报销。2018年12月,赵海涛、李太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2.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潘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潘华擅自决定向农投公司职工发放交通补贴费和差旅费补贴共计1.76万元,此外潘华还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及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4月,潘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收缴。

  3.莲花乡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黄永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黄永田违规为教师发放津贴共计4.8万元。此外,黄永田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黄永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已收缴。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3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有关规定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