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
“升学宴”的通知
各乡(镇)街、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现就严禁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升学宴”提出如下要求:
一、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并借机敛财;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通知;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严禁利用公款和公车等公物操办;严禁采取分期分批或不同地点等办法变相违规操办;严禁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入学;严禁用公款带领子女外出旅游;严禁参加违规操办的“升学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二、抓好教育预防,压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通过下发通知、提醒谈话、签订承诺等形式,明确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的有关纪律要求,继续保持整治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高压态势。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基层纪委要督促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督促其主动报告执行纪律有关情况,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操办“升学宴”行为。对无视纪律规定,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突出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党员干部,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部门或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欢迎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升学宴”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0432-68260102
中共舒兰市纪委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