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舒兰市纪委下发通知 严明清明节期间 “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时间:2019-04-01 来源:舒兰广播电视台

市纪委下发通知 严明清明节期间

“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清明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提出“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六个严禁”包括: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严禁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抓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会议、谈话、短信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将节约节俭、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盯重点人群和“四风”变异、复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清明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派出监督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纠正党员干部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加祭祀活动、出游、违规吃喝宴请及其他公车私用问题。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