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我市组织开展以“金秋巨惠·悦享舒兰”为主题的汽车消费券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向平台提交相关手续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11月10日)(一)汽车消费券:在舒兰市域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非营运车辆,不含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享受政府消费券优惠,汽车消费券活动同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可同时享受。汽车消费券以云闪付APP红包形式发放,具体标准如下(燃油车和新能源车享受同一优惠标准):

1. 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2. 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车补贴”;3. 选择“舒兰市‘金秋巨惠·悦享舒兰’汽车消费券促销活动”,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4. 在开具发票5日内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A.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销售方名称需与参与活动的汽车核销企业名称一致);E.汽车销售收款凭证(银联商务POS机小票或现金收据等有效凭证)。经过系统、人工审核通过后,主办方拟于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消费券优惠资金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我的”-“红包”-“专享红包”。1. 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券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2. 消费者收到消费券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APP”-“我的”- “红包”- “专享红包”。消费券使用时限自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有效。汽车消费券专享红包核销企业为汽车、数码、家电、零售、成品油、住宿、餐饮等消费券核销企业(见附件)。(一)参与活动的用户需要在云闪付APP内绑定手机号码及银行卡,且已完成实名认证。(二)消费券不能用于个人转账,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三)享受补贴的售出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可进行调换,不可退货。(四)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初审:张凌宇
复审:王健安
终审: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