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拟定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亭经营权拍卖公告

时间:2024-09-20 来源:舒兰融媒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5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吉安监管危化〔2017〕184号)等规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我市拟定于2024年12月20日前举行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亭经营权拍卖。目前舒兰市临时零售网点共有40户,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临时)布点拟定情况公布如下:

舒兰市市区南城街道8家、吉舒街道4家、平安镇3家、七里乡2家、水曲柳镇1家、朝阳镇1家、法特镇3家、开原镇2家、上营镇3家、溪河镇2家、白旗镇2家、天德乡1家、小城镇1家、新安乡3家、亮甲山乡2家、莲花乡1家、金马镇1家。

报名要求:负责人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销售人员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合格(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各乡镇网点在所在地乡镇政府应急服务科申请报名,报名时请持本乡镇户口报本乡镇网点;市区网点到市应急管理局(政府大楼263室)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持有舒兰市户口报市区网点,且乡镇街和市区网点报名每人只能报一处网点。报名时间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13日。超期申请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舒兰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 9月20日

来源:舒兰市应急管理局

初审:张凌宇

复审:王健安

终审: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