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与2024年舒兰市消费券促销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持续拉动社零额增长。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拟于近期联合全市企业共同开展2024年舒兰市消费券促销活动,现组织有意愿参与消费券促销活动的企业进行报名。
一、活动主体
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主体,应满足如下条件:一是在舒兰市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销售企业为新车销售企业,同时需在舒兰本地开具税务发票并纳税,二手车销售企业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二是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三是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异常经营行为,信用记录良好;四是企业在税务部门登记,可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五是企业同步开展促销活动。
二、报名要求
一是此次参加活动的企业主体,秉承先报名先参与的原则,以提报材料时间先后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活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二是参与的企业需满足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限下样本企业、重点培育企业、鹅街入驻商户等相关标准;三是参加活动的企业必须有实体经营场所。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同步开展促销活动佐证材料(活动宣传海报或促销活动方案)
3.企业参加消费券促销活动承诺书
报名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于2024年9月14日14时前送至政府660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消费券促销活动。
联系人:高菲 李宁 联系电话:68260702
附件:1.《企业参加消费券促销活动承诺书》(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舒兰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3日
初审:张凌宇
复审:王健安
终审: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