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房地产消费,舒兰市住建局回应!

时间:2024-09-02 来源:舒兰融媒

为进一步巩固舒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成果,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舒回舒就业创业,吸引聚焦人才,培育壮大我市商品房消费市场,舒兰市研究制定了若干促进房地产消费的措施,近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9月2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答群众关心问题。

农民进城购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政策执行期内”),舒兰市域内的农民在我市城区购买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政府将给予每套6000元的补贴。

受灾群众在购房方面有哪些特别优惠?

该负责人介绍,政策执行期内,对于舒兰市2023年—2024年水灾房屋受损鉴定为C、D级房屋的群众,在城区购买家庭成员唯一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政府每套给予补贴10000元。

外埠及外出务工人员在舒兰购房有哪些福利?

该负责人说,政策执行期内,户籍所在地为舒兰市的在外务工人员及户籍所在地非舒兰市的人员,在我市购买家庭成员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政府每套给予补贴10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舒兰购房有何补贴政策?

该负责人表示,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我市城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0000元、50000元、80000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领补贴。补贴应按规定依法纳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至住建及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以上四类补贴人群的购房补贴政策不可叠加享受。不得与其他政府补贴优惠重复享受。如与上级政策有重叠,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

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有哪些优化?

该负责人说,缴存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6个月的,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凭借《商品房认购协议》可提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待缴存满6个月后,再行办理公积金正式手续。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账户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可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居民换购住房有哪些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关于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公告(2023年第28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市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住宅类房屋中,对车库(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适用与住宅相同的契税税率。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税务部门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交易网签合同及其他有关材料,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办理退税。

以上促进房地产消费措施,待文件正式印发后施行。如上级文件另有规定或有新政策出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农民、受灾群众、异地及在外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舒兰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人员)请联系市住建局,拨打:0432-68256585。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请联系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拨打:0432-68258163。


记者:王健安

初审:张凌宇

复审:王健安

终审:王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