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解除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城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监测,此次降雨主体过程已结束,未来我市无大范围降水,江河水位普遍回落。综合当前的防汛形势,依据《舒兰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经与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会商分析,并经市防指副总指挥批准,市防指决定于8月2日18时,解除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要加强河流水库巡堤查险,做好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排查和研判工作,要着重防范连续降雨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溪河、白旗、法特三镇要加强对松花江的巡查,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带来的影响。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工情,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尤其针对中小河流、小型水库、低洼易涝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防范。要强化工程巡查检查,做好队伍物资准备,适时前置机械物料,及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舒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2日
编辑:孙赫
责编:潘慧凝
审核:王宇静